
为什么要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建议》提出:“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发展需要、深刻把握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作出的科学决策,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文化领导权,巩固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对文化领域治理的影响是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方面,极大改变了媒体形态、舆论生态、文化业态,拓展了文化建设的工作空间,丰富了文化领域治理的手段和方式,促进了治理效率的提升和文化活力的释放;另一方面,也带来文化领域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对象复杂、治理边界模糊等现实挑战,数字鸿沟加剧文化治理失衡,传统的治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只有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才能革故鼎新、兴利除弊,实现以先进技术建设和传播先进文化,不断提升文化领域治理效能。
第二,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深刻改变信息生产传播方式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许多错误思潮也以网络为温床生成发酵,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只有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巩固壮大互联网时代的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才能使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第三,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文化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